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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妈妈索要双胞胎抚养费告错人

2009-09-19 14:04:00 来源:青年时报

 

近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抚养费纠纷案件,主角是一对未满周岁、出生在香港的双胞胎兄弟。


双胞胎兄弟的妈妈叫张晨,今年27岁,杭州人,是个未婚妈妈。


2008年11月,怀胎十月的张晨在香港某医院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子宝宝和贝贝。


孩子出生后,一直由张晨一个人抚养。


这次,张晨带着宝宝贝贝,还有他们的出生证明、香港身份证来到法院,为的是向孩子的爸爸——丁某索要抚养费。


张晨说,丁某拒不承认孩子是他的,迫于无奈,她只有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丁某支付宝宝贝贝的出生费用8万3千多元,同时,要求丁某承担两个孩子每月1万元的抚养费。


但是,丁某在接到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后,还是一口否认自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那个孩子不是我的,肯定不是我的,为什么要我来承担抚养费?”


随后,张晨向法院提出了亲子鉴定的申请。


花了4000元钱,上周末,亲子鉴定结果出来了:丁某确非双胞胎兄弟的亲生父亲。


承办法官打电话给张晨,告诉她这一鉴定结果,并劝她撤回起诉。


电话那头的张晨愣住了。


昨天,张晨委托律师来法院拿鉴定结果。


律师表示,张晨将撤回起诉,并已决定另案起诉,因为“现在有了确定的‘爸爸’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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