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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纠集双胞胎儿子报复邻居打伤3人获刑

2012-11-27 10:45:00 来源:光明网

2012年11月27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熊惠思、熊惠凯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10年期间,熊全生(已判刑)因建房屋遭到隔壁邻居熊水根阻挠,双方为此引发纠纷,熊全生因而怀恨在心。2011年1月28日下午2时许,熊全生看见熊德生家门口停放了摩托车估计晓熊水根、熊桂根、熊样根已回到家中,因而在自己家里纠集一对双胞胎儿子熊惠思、熊惠凯商量好自己先去找熊水根理论,如发生打架便要俩儿子过来帮忙。熊全生手持木棍先行进入熊德生家中,看见熊水根、熊桂根、熊样根三兄弟与其父亲熊德生围在堂前火炉边烤火,说了一句话即持木棍朝熊水根头部击打,熊水根受伤后即起身往屋外跑。熊惠思、熊惠凯闻讯后持木棍过来帮忙,双方打斗在一起。打斗过程中,熊水根被打晕在地,熊桂根、熊样根也不同程度受伤。打斗结束后,熊全生父子跑回自己家中,熊水根三兄弟被送往医院抢救。经法医鉴定,熊水根头部被打成多处骨折、实施开颅清创术,其伤情构成重伤甲级、8级伤残;熊桂根、熊样根身体多处部位被打伤,其伤情分别构成轻伤甲级、轻伤乙级。

案发后,二被告人潜逃。2011年12月11日,二被告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赔偿了三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5.2万元,三被害人对二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惠思、熊惠凯伙同其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两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二被告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且案发后二被告人积极赔偿了三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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