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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夯实维护和谐基础 筑牢“第一道防线”

2009-11-24 16:16:00 来源:普洱日报

2001~2008年,联珠、双龙、碧溪、雅邑、泗南江等五个司法所先后被省厅授予“百佳司法所”称号,龙坝司法所被省司法厅授予“司法行政系统立功集体”称号。联珠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有3名司法助理员被省司法厅授予“云南省百佳司法助理员”称号。有7名司法助理员被云南省司法厅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工作者、人民调解工作优秀个人、人民调解先进个人。

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开展。人民调解制度是依法设立的群众性的自治组织,是解决民间纠纷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

截至到2008年,墨江县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08个,其中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5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164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4个、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10个、乡镇联防联调委员会15个,调解小组2295个,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2993人。

墨江县人民调解组织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工作。1981~1985年,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11991件,防止非正常死亡168人。1986~1993年,共调解民间纠纷15305件,防止非正常死亡99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7件。1994~2008年,共调解民间纠纷20431件。

1981~2008年,全县共表彰防激化有功集体4个、防激化有功个人20人,鱼塘乡景平村调解委员会主任李光发荣获全国防止民间纠纷激化有功人员三等奖。受到县司法局表彰的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3个、先进人民调解员32人;受到市司法局表彰的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4个、先进人民调解员18人;受到省司法厅表彰的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受到省司法厅表彰优秀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工作者、人民调解工作优秀个人、人民调解先进个人19人。

3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各届党组成员团结奋进,全体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墨江县司法行政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夯实基层为重点,着力提升司法行政水平和服务基层能力,牢筑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构建和谐墨江取得了显著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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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领导在林改纠纷调解现场参与调解林权纠纷

关键词: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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