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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绿色的忠诚卫士

2009-11-24 16:13:00 来源:普洱日报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分局发展回眸

森林公安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森林公安,一支特殊的人民警察队伍,他们以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为天职,被人们誉为守护绿色的忠诚卫士。多年来,墨江县森林公安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公安部门的领导下,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主动作为,以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为目标,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保护森林资源、构建和谐林区、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为墨江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发展历程1984年6月19日,经县政府报请思茅行署批准,同意成立县林业局森林公安保卫股,由县公安局、林业局双重领导,当年7月1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保卫股正式办公,拥有民警3人。自此,森林公安机关步入了正规化建设的轨道。 为体现双重领导,理顺关系便于工作,1994年2月24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保卫股称谓更改为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安局林业公安科。 1998年10月1日实施新修订的《森林法》,正式将林业公安统一更名为森林公安,并进一步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森林公安机关的法律地位、任务和职责,森林公安机关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2000年4月24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安局林业公安科更名为思茅地区森林公安局墨江分局。2002年6月28日,为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机关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打击犯罪,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的重要职能作用,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编制委员会根据省编委办公室、省公安厅联发的云编办〔2000〕5号文件精神,下发墨编发〔2002〕1号文件,成立思茅地区森林公安局墨江分局,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性质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县林业局,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2007年11月30日,为理顺墨江县森林公安管理体制,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根据市机构编织委员会办公室普编办〔2007〕64号文件《关于理顺全市森林公安系统管理体制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政府党组会议同意,报县委常委会议批准,墨编发〔2007〕7号文件《关于理顺森林公安分局管理体制的通知》,县森林公安分局的隶属关系由原来的县林业局管理调整为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2008年4月8日及2008年7月19日,核定了分局政法专项编制。 主要成就 墨江森林公安分局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成为拥有14名警力、与林业生态建设血肉相连的一支专业执法力量。在保护全县的生态环境、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政治、治安稳定,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保障林区改革和生产建设顺利进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大贡献。一串串的数字记载着森林公安的辉煌战绩。至2008年6月,分局共受理森林及野生动物案件2101起,查处2101起。其中林业行政案件1970起;一般刑事案件74起,重特大案件17起。治安案件40起。共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246人次,逮捕82人次,治安拘留58人次,罚款950人次。收缴木89816.11立方米;收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37778株;收缴野生动物7360只(头),野生动物制品264件;收缴罚款45万余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00万余元。墨江县森林公安坚持通过执法办案来检验苦练基本功的成果,形成了执法办案和“三基”工作的有效互动。他们常年与大山为伍,与林海为伴,几十年如一日,在墨江万里林海默默书写着“执法为民”的誓言。他们常说,青山绿水是我们森林公安民警奋斗的目标,只要林区治安和谐稳定,苦点、累点又算得了什么。一项项打击行动令犯罪分子闻风丧胆。针对一些地区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的情况,2003年以来,分局根据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候鸟行动”、“天保行动”、“绿盾行动”和“飞鹰行动”等一系列的专项整治行动,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地保护了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在全国开展的追逃行动、禁毒行动、打拐行动和治暴缉枪、打黑除恶、与法轮功邪教组织作斗争等多项行动中,墨江森林公安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成为了一方平安的保护神、执法队伍的排头兵、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力。 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同时,森林公安还肩负着森林防火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重要职责,一直在与严重威胁森林的火魔进行着殊死的搏斗,多次有效地控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和蔓延,保护了林区城镇和村社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把“建设生态文明”明确列为全党全国人民的奋斗目标,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生态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互为依存、相互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而生态文明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墨江森林公安人表示要在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中促进墨江地方经济发展,又要在发展中保护墨江生态环境,实现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处,促进社会的长期和谐稳定,为下一个辉煌墨江30年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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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就过硬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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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度业务工作一等奖

关键词:守护绿色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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