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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林业三十年发展回眸

2009-11-24 16:09:00 来源:普洱日报

1979年11月,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成立。1979—2009年,弹指一挥间,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经历了三十年的风雨历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行各业蒸蒸日上。三十年来,墨江林业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几代林业人用智慧和汗水,忠诚与奉献,谱写了新的篇章,铸就了新的辉煌。一串串数据,一项项业绩,展示了墨江林业改革开放,科学发展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实现了林业持续、快速、健康的又好又快发展。

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面积与蓄积实现“双增长”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墨江森林资源呈逐年递增的良好势头,特别是通过以工代赈造林、绿色扶贫攻坚项目、世界银行贷款造林、速生丰产林项目造林、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措施的全面实施,全县森林植被快速得到了恢复,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全县有林地面积由1985年的194.3万亩增加到2008年的405.92万亩;至2008年,全县林业用地面积达473万亩,占国土面积的59.6 %;活立木蓄积量1597.2万立方米。发展产业核桃4万亩、竹子10万亩、橡胶 2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 53.17 %。全县区划生态公益林92.7万亩,其中国家生态公益林面积29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 63.7万亩,逐步走上了森林面积与蓄积双增长的轨道,生态建设得到了较大的改善。

法制体系初步建立 依法治林工作稳步推进

先后制订并出台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森林法实施办法》、《墨江县商品林采伐管理暂行办法》、《墨江县林地林木流转暂行办法》、《集体林地使用权非国有林木所有权流转管理办法》、《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商品林采伐管理及木材指标分配管理办法》、《集体林地使用权非国有林木所有权流转管理办法》、《墨江县林业局营造林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暂行)》、《墨江县林业局造林工程种苗管理办法》等办法,这些管理办法的出台和执行,为依法治林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墨江县先后组建了森林公安、林政执法等执法队伍,建立健全了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的“三防”体系,建立和完善了林业行政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到目前为止,全县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已达到1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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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县领导到县林业局调研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林业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三十年来,全县林业产业不断做强做大,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林业总产值由1985年的430.47万元增长到2008年的3.45亿元。全县林业产业由改革开放初期的原木销售为主形成了林化加工业、木材加工业、橡胶产业、苗木育种、林果业等产业体系,资源优势逐步形成产品优势和经济优势,特别是2005年以来,林产业招商引资近亿元,引进鑫煌林业、沪森木业等一批龙头企业,为林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近年来,墨江县林业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加快了林业产业的发展。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特色经济林的发展,把核桃、竹子产业作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突破口,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林业立县”的定位思路,把林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生态建设中的首要地位,林业作为县域经济的支柱地位日趋显现。

加强防范管理措施 森林资源保护全面提高

墨江县属少数民族居住地,受传统生活习俗影响,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俗在70年代末酿成了墨江县境内火灾频繁发生,不仅大面积森林受损,而且时有人员伤亡事故发生。自八十年代起,森林防火列入了各级人民政府首要日程工作之一,从各个方面加强了防范措施,森林火灾次数逐年减少。尤其是从1987年后,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执法和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从宣传发动、组织领导、资金投入等多方面着手,采取综合措施,较好地巩固了全县林业发展成果。一是森林防火工作全面加强,防火设施进一步完善,防火措施进一步扎实有效,实现了连续22年无重特大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严格控制在1‰ 以内。二是林业有害防治工作全面加强。通过加强林业种苗产地与调运检疫,开展林业有害生物调查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率超过90%,成灾率控制在0.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80% 以上。三是林地管理和限额采伐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出台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采伐迹地更新管理办法》,严格实行限额采伐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征占用林地行为。近年来,严格执行森林资源限额采伐制度,采取先做伐调,伐前申报、伐中监督、伐后验收的办法,有效控制了乱砍滥伐和偷砍盗伐的行为。四是切实抓好森林分类经营,坚持管死公益林,搞活商品林的原则,区划的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中,纳入补偿7.65万亩。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每年投入约34万元补偿资金。五是农村能源建设的步伐加快,截至2008年底累计推广了农村户沼气池24293口,农村节柴改灶19420户,推广秸杆气化炉275台。有效地降低了全县森林资源的低效能和低价值消耗,使森林资源得以养生和快速发展。六是林业执法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大力开展专项木材整顿活动,严厉打击了盗伐林木、无证运输木材,乱捕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营造了良好的林区治安环境。1978年以前,墨江县自然保护事业处于空白状态,如今,已建立自然保护区5个,面积达42.94万亩,其中,省级1个、市级1个,县级3个,多类植物和野生动物得到有效的保护。三十年来墨江县自然保护事业快速发展,从无到有,并且不断得以完善,实现了历史性大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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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森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加工车间一角

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1983年,全县实行“林业三定”改革,即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2007年,全面推开以“明析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收益权、保障收益权 ”为主要任务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筹集资金,抽调人员,举全县之力,经过成立机构、宣传发动、摸底调查、纠纷解决、制定实施方案、外业确权勘查、公示结果等几个工作阶段,2008年通过市级检查验收,并核权发证,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林农成了山林的真正主人。成立了县林权服务中心,按照“一个中心,两个市场,四大体系”的布局,进一步完善林改配套措施,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有效破解了资源变现难,林农融资难的林业发展难题,有效激活了林业生产要素,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通过林改,林农造林育林积极性显著提高。从“要我造林”变成了“我要造林”;另一方面农民依托林业发展生产,开展多种经营和通过减轻税费,让利、还利于民,大幅度地增加了群众收入,农村社会综合发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有效地消除了林区不稳定因素,为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了积极作用。

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综合能力建设日趋完善

1985年至2008年底,机关事业人员从当时只有87人发展到现在的199人。在学历方面,从当时主要以初中为主发展到现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141人。在职称方面,从当时绝大部份没有专业技术职称发展到目前具有专业职称的110人。这些技术力量在林业工作中起到了推进作用,深入农村,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工作。从树种选择,病虫害防治,栽植技术等方面进行长期的指导,帮助林农掌握科学技术,为实现全县林业发展和农民致富奔小康做出了积极贡献。 1979年墨江县林业局成立之初,占地面积不足600平方米,房屋面积500平方米,经过30年的发展,目前林业局占地超过2000平方米,办公楼2栋,面积1950平方米。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造林绿化股、资源林政股、森林防火股等股室。下属单位有种苗站、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林业服务中心、森林资源监测站、农村能源管理站、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木材检查站、乡(镇)林业站。全县林业系统有工作车辆23台,电脑40台,打字机、复印机、传真机、数码相机、摄像机一应俱全,基本实现了办公现代化。 30年来,墨江林业发展历程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启示。实践证明,发展现代林业促进经济发展,必须始终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林业方针、政策是做好林业工作的保障。二是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思想决定了思路,观念决定了出路,思想观念的与时俱进,促进了墨江林业的日新月异。三是必须始终坚持推进改革,创新机制。三十年来,全县林业建设靠改革强内力,靠开放添活力。在改革的推动下,全县林业实现了从70年代林材生产为主向当前以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相结合的转变;由70年代纯发展型向发展与保护并重型的转变;由70年代速度型向当前效益型转变;由70年代林业部门的单打独斗向当前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转变。逐步形成了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促进发展的现代林业体制机制。四是必须始终坚持科技进步,提升效益。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只有依靠科技进步,才能充分发挥林业的功能,提高林业的效益,实现林业在质量上的跨越式发展。 回顾过去,倍感欣慰;展望未来,任重道远。墨江林业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抢抓发展机遇,瞄准发展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抓好林产业:一是搞好加工企业,积极招商引资。二是抓好营造林、特色经济林、工业原料林建设。三是稳步推进林改配套改革与中低产林改造。加快改革创新,在巩固前段成果的基础上,努力构建生态良好,产业发达、文化繁荣、发展和谐的现代林业发展新格局,为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下一个“ 辉煌三十年”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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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雨调解林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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