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 善政 强基——墨江民政三十年发展回眸
2009-11-24 10:24:00 来源:普洱日报
中心敬老院日趋完善
墨江县于八十年代先后建盖了一个(联珠)养老院,七个(碧溪、孟弄、景星、通关、忠爱桥、雅邑、文武)敬老院,总占地面积4258.8平方米,建筑面积4870.4平方米,床位128个,五保入住率41%,原多数敬老院无经济能力,仅少数开展小规模的种植、养殖业,乡镇敬老院的生存条件差,已远远不能适应新时期五保供养发展的要求。墨江县民政局心系弱势群体,积极争取省、市、县领导的支持和帮助,从整合资源、合理规划、精心布局入手,在原双龙乡政府办公及生活区修建一所占地面积14余亩,总建筑面积4500多平方米,能容纳250位老人入住的中心敬老院(老年公寓)。设计标准为三星级老年公寓。工程投资由世纪金元公司捐资318万元,省民政厅投资150万元,其余部分由县民政自筹。工程竣工时间为2008年6月至2009年4月。建成的中心敬老院是一所集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生活服务等设施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型的敬老公寓。中心敬老院的竣工乃是全市的一个亮点,使墨江县城乡五保供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有利于提高全县的老年人公共服务的整体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在社会、经济、改善民生生活等方面具有较好的综合效益。
老年公寓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立
按照“单项突破、系统完善、点上突破、面上扩展”的发展思路,全县逐步建立完善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灾民救助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以优惠政策相配套,以社会互助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城市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墨江县城市低保始于1999年6月,县民政局在做好城市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工作的基础上,强化规范管理,对“三无对象”、残疾人、重病人、贫困老年人、单亲贫困家庭等有特殊困难的低保对象提交救助标准,进行分类施保。同时积极做好副食品价格上涨后的测算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对低保户增发了城市居民低保户副食品补助99.55万元(增发时间为2007年6月至2008年8月止)。截止1999年6月至2009年8月,全县累计投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482.74万元;其中县级投入152万元。共有507455万人次享受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民政部门还积极主动与卫生防疫部门联系,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艾滋病患者15户17人及遗孤1户2人纳入了城市低保,并为艾滋病患者提供了医疗救助,城市低保工作实现了应保尽保、该保才保的动态目标管理。
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2007年1月1日起,墨江县全面启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为确保全县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审批的公平、公开、公正性,民政局组织工作组深入乡(镇)扎实做好摸底调查,并根据摸底情况,科学测算保障标准。在县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县人民政府及时安排农村低保专项资金630万元,为全面启动农村低保工作创造条件,打好基础,截止2007年1月至2009年8月,全县累计投入农保资金8581.96万元,已享受人口181.24万人次。全县每年有33944户65674人享受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占全县农业人口(32.5万人)的20%。农村低保工作的启动,切实保障了农村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使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关注民生、改善民生、解决民生方面得到了充分体现。
看望慰问扶贫挂钩点贫困党员及困难群众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积极推进
城市居民实施特困户医疗救助。墨江县2008年全面启动城市特困户医疗救助,城市医疗救助以制度建设为工作重点,大病救助为主,日常救助为辅。开展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是一项民心工程,城市特困群众大病得到有效救助。2008年1月至2009年9月,全县共有112人享受大病救助,发放救助金16.42万元。
农村实施特困户医疗救助。2004年全面启动了农村特困户医疗救助工作,在搞好和新农合衔接的基础上,对特困群众实施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在资助农村五保、低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上,2004年1月至2009年9月,全县已对17.23万人农村特困群众实施了二次救助,救助金额达382万元,其中为近16万人次农村五保、低保对象代缴参合费230余万元。为有效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