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 善政 强基——墨江民政三十年发展回眸
2009-11-24 10:24:00 来源:普洱日报
民政是为民之政,是关国计民生,惠及千家万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墨江县民政工作在省、市民政部门指导下,在墨江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工作方针,牢记“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确立并坚持“服务党的中心工作,在服务中发展民政事业”的指导思想,大力弘扬“无私奉献、开拓进取、艰苦奋斗、实事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孺子牛”精神,抓基层、抓重点、攻难点、办实事、求实效。开创了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及婚姻登记、老龄工作、社会救助、退役士兵安置、殡葬改革等等新的工作领域。
回眸三十年来的民政工作历程,民政工作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从“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发展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人性化服务工作核心理念。从过去单一的发发钱、拜拜年,对困难群众给予临时性救济,发展到现在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婚姻登记和殡葬改革等工作。三十年来,通过政府主导、民政主管和社会参与,墨江县民政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2006年至2008年连续三年被市民政局评为先进单位。
民政法制体系初步建立
为规范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下,先后出台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试行办法》、《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方案》、《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意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城市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救助管理实施意见》和《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进一步加强老年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等。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下发,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关心重视民政工作,对墨江民政事业的创新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为改善民生,解决好民生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和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