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30年】大事记——中华人民共和国(1994年)
2009-11-04 16:13:00 来源:双胞之家网
1月21日 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肖振邦任团长的春节慰问团一行4人到墨江慰问。
同月 县民委和县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联合组成工作组,到鱼塘乡大山村对邪教组织进行清理打击。
同月 全县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工资套改工作,至9月完成。
3月3日 文武乡供销社发生火灾,11户职工受灾。
3月19日~31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韩龙、省民委副主任马泽省一行到墨江龙坝、那哈两乡考察黑树林地区经济发展项目。考察后,共整理上报七个大项,落实了那哈乡输电线路、乡卫生院建设、那(哈)牛(红)公路建设等项目的补助经费。
4月22日 县税务局分设为墨江县国家税务局和墨江县地方税务局。
6月中旬 云南省民族工作队队长胡忠文,副队长岳亚团、罗正明一行,到墨江传达云南省委书记普朝柱对墨江县黑树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
6月28日 墨江县人民政府发布农特税征收办法。
7月10日 在思茅地区第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墨江代表队取得较好成绩,荣获秋千、陀螺、武术等四个男女团体赛第一名、摔跤团体赛第二名和精神文明道德风尚奖第二名。
7月19日 法国南方医生协会代表团 —— 皮埃尔•加普德盖尔和多米尼克•瓦莱两位专家到墨江县考察。
8月15日 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意见》,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
8月24日 县人民政府印发《墨江文庙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划定文庙保护区占地范围6781平方米(10.17亩)。
同月 县委、县政府拨款10万元,修缮普益公园大门、围栏及园内道路。
9月22日 县人民政府行文通知,在全县足额开征农村教育事业附加,用于农村学校危房改造、维修和新建校舍,以及教学基本条件的改善。
10月3日 全县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共查补税款48.66万元。
10月15日 县人民政府印发《墨江县初级卫生保健实施方案》。
10月28日 墨江县第一所“希望小学”— —“云南金江希望小学”在碧溪乡栖马村举行奠基仪式。
同月 县民委和县文化局共同收集整理的《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民族民间舞蹈》一书正式出版。
12月20日 县人民政府成立“药品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兼任,县政府办公室、卫生、医药、公安、工商、物价、技术监督等部门领导为成员。
同月 县林业局林工商公司筹建地板条厂。厂址在联合乡桑田村大路边社,占地面积30亩,1995年建成试生产,计划年产值为1 000万元。
同月 县民委在龙坝乡娘甫水库周围营造2000亩板栗、核桃,作为民族工作试验示范基地。
同年 墨江紫胶产量获大丰收,总产达91.2万千克。
同年 墨江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改革后财政收入分中央、地方固定收入和中央地方共享收入三大类,墨江在共享收入中被列为少数民族地区,按“二八”分享。
同年 县审计局对县林业局燃料站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结果,查出超标经营木材达3 922立方米,流失料单25份,漏交各种税款20.6万元,账实不符、木材短少974.5立方米。
同年 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审计局对县电力公司经理进行离任审计,共查出少列收入、利润36.2万元,账外保管使用资金18.3万元,多列成本11.2万元。
同年 开始对国家公务员实行年度考核,作为公务员晋职晋级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