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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6岁双胞胎小兄弟:我们不想分开(图)

2008-03-31 15:20:00 来源:华龙网-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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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着大门,胡成将爷爷婆婆送给大大小小的食品送给了他们

一对有心灵感应的双胞胎,一起去上学前班,一起做作业,连生病都病在一起。他们在一起快乐生活了6年,而今却因父母闹离婚,也面临着分离。深知孩子心思的外婆,道出了他们的心声:我们是双胞胎,我们不想分开……

昨上午11点,渝黔高速路綦江出口附近,某小区8楼客厅。

“如果有一天,大大(大双)、小小(小双)不能在一起了怎么办?”一个婆婆模样的人问。

“打110,让警察把大大找回来”、“让姨公去接小小回家”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小男孩争着回答。

这对从未分开过的双胞胎兄弟今年6岁,他们的父母正打离婚官司,他们也面临选择:分开,还是继续在一起。

双胞胎害怕分开

此时,他们的爸爸胡成正跟姨妹争吵。

35岁的胡成是重庆嘉陵厂工人,昨天上午,他拎了两包饼干、果冻、薯片等,从江北赶到綦江看孩子,“得一人一袋,不然摆不平。”

他吃了闭门羹,岳母没让他进门。胡成趴在楼道边,对着窗户叫大大、小小的名字,两个孩子从窗帘后探出小脑袋,但没吭声。

“离婚判决没生效,今天我不接孩子,只想看看。”胡成向门里的岳母解释。他怀里揣着一份离婚判决书,是3月17日江北区法院判的,准许他与妻子唐甜离婚,大大跟爸爸,小小跟妈妈。上周五,他得到消息,唐甜上诉,要求得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大大、小小想不想在一起?”他的岳母当着记者的面问孩子。

“外婆都问了十多遍了,小小要跟大大在一起。”小小嘟起嘴。“他们怕被分开。”他们的外婆说,从小到大,小哥俩没分开过一天,他们之间像是有感应,小时候都习惯睡“倒瞌睡”,深更半夜她常背一个、抱一个到外面转悠;生病也凑在一起,一个感冒,另一个紧跟着咳嗽。偶尔出门只带一个孩子,两个都会无精打采,直到又看见对方,才重新欢喜起来。

抛硬币决定要谁

胡成和唐甜在2001年6月结婚。孩子刚满月,两人就因生活琐事吵开了,唐甜带孩子回到綦江娘家,大大和小小由唐甜家人帮忙带养。胡成和唐甜对离婚没有异议,但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唐甜要求抚养两个孩子,胡成每月给付500元抚养费;胡成不同意,他希望一人抚养一个,互不给抚养费。“如果我是大款的话,我会毫不犹豫把两个孩子都养好,但我目前只有养一个孩子的能力。”胡成承认,分开可能对双胞胎孩子的成长有一定影响,但经济条件所限,不得不如此。

胡成告诉记者,唐甜起诉离婚后,法官在法庭上问他希望抚养哪个孩子,他答不出——手心手背都是肉。最后,他拿出枚1元硬币,“徽朝上,要大大;反之,小小。”

徽朝上,他要了大大。胡成对二审充满信心,“我想不会改判,她没有住房,没有固定工作,法院至少要判一个给我。”

妈妈想要两孩子

唐甜随后上诉,她希望得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唐甜的家人也不希望看两孩子分开。“两个孩子在一起生活得很幸福。”昨天,他们的外婆拉着记者参观孩子房间,“衣服,水彩笔,画板……什么都是一人一份。这么多年,我们感情上、经济上付出了很多,不希望和任何一个孩子分开。”

“累是累,可这两个孩子乖,聪明,谁见了都喜欢。带了这么多年了,谁舍得呀?”跟孩子住在一起的姨妈说。每天一回到家,孩子就“姨妈、姨妈”地叫,再累、再烦,看到他们就没事了。两个孩子的感情好,一起去上学前班,一起到小区玩,一起做作业……

“他们是双胞胎,就应该在一起长大。”外婆说,他们会尽量争取让两个孩子在一起。(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观点交锋

强行分离不利成长

红岩律师事务所邓当世律师(唐甜代理人):两个孩子自幼随女方生活达6年之久,突然改变生活环境肯定对孩子健康成长不利。另外,孩子已经同外祖父母建立了深厚感情,外祖父母又具有抚养的条件和能力。孩子跟男方生活的时间很少,在这种情况下将两人割离,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青少年心理咨询人士朱万里:双胞胎子女在心理和生理上,往往比其他孩子更互有依赖性,强行分离对其身心健康极为不利,需要特殊考量和对待。这种特殊的骨肉相连,不宜分离。

一人一个符合实际

法官李红英(该案一审法官):我也不忍心让两个孩子分开,但他们的父母协商不下来,只有判决。依照我国法律,“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是离婚案中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重要依据,而并非“平均分配”原则。10岁以下的孩子,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我们主要考虑父母的情感需要,以及他们的抚养能力、生活环境等是否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两个孩子只有6岁,父母的经济能力有限,父亲也要求一人一个,所以才这样判决。

重庆功伟律师事务所沈仁刚律师:关于双胞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法律上没有特别的规定。法院应按经济条件等实际情况裁决。

法律法规

渝中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李雪介绍,他们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是10岁以下的孩子,判夫或妻各抚养一个;10岁以上则根据双胞胎各自意思表示,这是因为10岁以上的孩子已有部分行为能力。对于10岁以下的双胞胎,主要还是遵循“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现在的孩子要参加钢琴、绘画、书法、奥数等各种各样的特长班,如果由其中一人抚养,不管是能力和精力上,都是不够的。

南岸区法院民一庭资深法官袁洪英认为,司法实践中,双胞胎抚养一般都是一人一个。这是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曾经审理过好几起双胞胎抚养权的案件,都是一人一个,都没有意见。其实双胞胎抚养问题比一个孩子好解决,只有一个孩子,可能出现夫妻都争,或都不要的问题。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先考虑……(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第4条:“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记者莫雪庆路易罗彬实习生江沛佩

四成受访者认为不该分

对于两个形影不离的双胞胎孩子来说,分还是不分?昨日,本报公众调查中心随机对187位读者进行了电话调查。41.8%的读者支持“不分,单独由一方抚养”,支持“一方带一个”的占25.1%,另有27.5%的人认为“应该尊重孩子的意愿”。

家住九龙坡区石小路187号的蔡女士坚持认为“不分为好”。身为一对8岁双胞胎儿子的妈妈,她认为双胞胎之间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是一般兄弟、姐妹所不具备的。

“离婚本来就是不幸的事,要是身边连个孩子都没有,未免有些可怜。”重庆探矿机械厂的钟先生认为应该分开。家住沙坪坝区沙南街的蔡先生也表示认同,“毕竟还要考虑经济和精力因素,一人一个也可以减轻压力。”

“为了孩子,最好别离婚。”调查中,另有5.6%的读者如此认为。在重庆农机研究所上班的李女士表示,“为了孩子还是牺牲一下大人吧,别离了。想想恋爱当初的美好时光,夫妻矛盾没有什么解不开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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