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娱乐圈素有“宋大嘴”之称的宋祖德和他的孪生兄弟刘信达昨天双双成了被告。电影大师谢晋2008年10月18日辞世,宋祖德和刘信达二人在博客、媒体上先后多次发布有关谢晋“性猝死”等言论。昨天,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谢晋遗孀徐大雯告宋祖德、刘信达一案。这也标志着争论已久的“性猝死”风波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为还清白打官司
2008年10月17日17时30分许,谢晋一行40余人入住浙江上虞国际大酒店,参加次日在谢晋的母校举行的“春晖中学百年校庆”。10月18日早晨,酒店服务员在1909房间发现谢晋去世。谢晋辞世次日,宋祖德在其新浪博客中撰文《千万别学谢晋这样死!》。文中称:刘信达于2008年10月17日入住上虞某宾馆,恰巧发现谢晋导演就住在其隔壁房间。18日凌晨2时左右,刘信达致电宋祖德,说其“听见谢晋房间传来年轻女子的放浪声,以及谢老的气喘吁吁的声音”。博文中,宋祖德就此判断谢晋“唤了夜陪”。
同年10月28日,刘信达也在其搜狐网站博客中撰文《刘信达愿出庭作证谢晋嫖妓死》称:“谢晋嫖妓死,纯属刘信达亲眼目睹,耳听为实;如果有必要,刘信达愿出庭作证,提供物证”,并断言:“谢晋嫖妓而死”。以上言论在全社会掀起轩然大波。
原告徐大雯在递交给法院的起诉书中称:“谢晋于2008年10月18日不幸辞世。在社会各界正满怀伤痛地举行着各种悼念活动的时候,两被告为达到通过恶意诋毁名人人格名誉,从而达到自我炒作提高知名度的目的,故意捏造事实,利用网络博客和接受记者采访之机,广泛散布恶意侮辱人格博文,诽谤谢晋,在全球范围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这次提起诉讼目的是反击诽谤,通过法律手段以正视听,从而维护谢晋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