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300热心人欲领养龙凤胎 民政表示符合送养条件
2010-08-05 21:13:00 来源:人民网(北京)
新妈妈现场喂奶 孩子竟然不会吃
在孙雪峰家采访期间,不断有刚生完孩子的新妈妈前来探望。一位新妈妈送来40袋奶粉和婴儿米粉。刚看到这对龙凤胎,她就禁不住捂着嘴流下泪水。“我的孩子才8个半月,看到报道说孩子都要断奶了,才5个月的孩子怎么能断奶?我急得不行了,赶紧过来看看,一路上打了镇政府电话,又让人在网上找马驹桥这边小提琴店的电话,才找到他们家。”
新妈妈们将如何正确冲调奶粉、米粉,如何按生长阶段喂养孩子详细地告诉孩子的爷爷奶奶,龙凤胎的奶奶叶花含泪向好心人们道谢。
活泼好动的“妞妞”和“宝宝”格外招新妈妈们喜欢。先后有3位新妈妈撩起衣襟给孩子喂奶,但“妞妞”只嘬了一口,就扭过头去,“宝宝”更是蹬起小腿强烈抗拒。新妈妈们不禁潸然泪下,“可怜这两个没有妈的孩子,连吃奶都不会!”
新妈妈崔女士临走前嘱咐叶花:“下次我给你带消毒锅来,奶瓶要经常消毒的。我们都会帮助这孩子的,你们不要太着急了!”
龙凤胎符合送养条件
☆收养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无子女
2.年满30周岁
3.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备注:若符合以上条件,可办理收养手续。手续须在这对龙凤胎户籍所在地,也就是河南省驻马店市民政部门办理,需要收养人提供户口、身份证、收养申请、经济能力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无子女证明、身体状况健康证明(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方可收养。该工作人员还表示,被收养人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有优先收养权。具体详情请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政策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龙凤胎户籍所在地河南省驻马店市的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孙雪峰家的一对龙凤胎属“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可以送养。
>>追访
网友建QQ群
搭建交流平台
昨天,网友“孔乙(安)”为“妞妞”和“宝宝”建立了“龙凤胎支持”QQ群。“孔乙(安)”表示,昨天一早,他收到在美国攻读金融学博士的同学戴先生打来的电话,对方在网上看到报道后,希望能为这对龙凤胎提供帮助。几个联系密切的同学商量后决定建一个QQ群,给有意帮助这个家庭的好心人搭建交流平台。
截至昨晚8时,“龙凤胎支持”已有10名爱心人士加入,群主“孔乙(安)”与龙凤胎父亲孙雪峰联系后,召集群友于本周六前往孙雪峰家提供爱心帮助。“孔乙(安)”表示,朋友中,有人打算长期对“妞妞”和“宝宝”提供援助。

已有